top of page

愛的關係

  • 作家相片: 李曜安諮商心理師
    李曜安諮商心理師
  • 2024年8月29日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|沐慕身心診所 李曜安心理師|

提到『愛』,你想到什麼?

.

典型的兩人相戀、進入婚姻、共組家庭;

不被允許、跳脫道德束縛的地下戀情;

無微不至、不求回報照顧嬰孩的親子關係;

還是熱愛工作,致力於在創造過程中造福社會、成就自己?

.

愛談的是關係,與人的關係、與自己的關係。

在關係中知道自己的需要,理解對方的需要,在一來一往的協商互動中核對確認需求,彼此滿足成就自我。

但往往這過程充滿荊棘,更常經驗到的是:「我要的你給不了。」心中積累的挫敗不滿與憤恨不平促使了「你要的我不想給、也不爽給。」的負面結果,這致使關係雙方陷入了都只有『要』,而沒有『給』的惡性循環中,情感磨損直至消耗殆盡。

.

『他/她如果愛我,就應該要知道我要什麼啊!』我們期待另一半像是媽媽在照顧嬰幼兒般,自己什麼都不用說,對方就能理解自己想要的,而且自動執行、完美呈現,自我的身心都因此得到照顧和滿足。

但很多時候,也許是自己也不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,不知道要怎麼表達,或其實這些願望過於理想、不符現實;又或是對方的不理解、不願給、真的沒有辦法給,激起你動用一些方式反應:

像是退縮,變得不敢說、不敢要,這樣就不用面對自己的需要被看到後但不被滿足的挫敗感,最終呈現出不需依賴他人的假性獨立樣貌,或乾脆從其他地方得到慰藉,更極端一點是斷絕環境,沉浸於電玩世界、藥酒性愛中滿足自己;

另外像是控制、過度順從討好、過度適應環境,好讓別人滿足自己需要。像是剝削行為、情緒勒索;當好人的行為底下有著期待別人能幫自己、給予回報的需求,而不是行有餘力的付出。

.

然而,畢竟我們都已經不是嬰幼兒,

那要如何才能從上述這種『索討/要』的位置過度到『給予/關懷』的位置?

理解自己的需要,以及為何需要?如何要?

同時,理解對方能力、困難、限制,當然對方也有對方的需要。

面對不同階段與狀態的改變,自己的需求會變、對方也是,因此理解彼此的工作需要持續,

在獨立與相互依賴中照顧、被照顧,關係是既有自己也有他人,在投入自己,也和對方投入的過程中一起成就、創造。


 
 
 

Comments


台北市中山區四平街20號5樓

(松江南京站8號出口左轉)

02-2581-7765

平日14:00—17:00 | 18:00—21:30

  • alt.text.label.Facebook
  • alt.text.label.Instagram

©2024 沐慕身心診所 版權所有

bottom of page